清远根据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有关规定,经过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环节,现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。公示期间,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,可通过来访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向清远水务集团纪委反映(受理地点:清远国资大楼305室;受理电话:0763-3363769;邮编:511500)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,以示负责。清远水务集团纪委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,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,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,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经核查影响录用的,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。
公示期满,通过公示的人员由用人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期分批办理入职。
清远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12日